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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律师为高空抛物受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0日作者:谢正
2007年7月11日,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春生律师及其助理谢正律师就发生在桥口区宝丰路“时代天骄小区”的高空抛物致两岁幼童左额受损的民事侵权案件,接受受害儿童刘×母亲的委托,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尽管本案不能确定致害人,办案难度大,但依据民法公共安全理论,从对社会公共安全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等方面考虑,李律师接受委托,准备对大楼上约30户业主提起赔偿诉讼。
当日上午,李律师及其助理在案发现场对当事人、目击证人、物业管理部门展开调查。武汉电视台《都市写真》栏目组对律师取证现场进行全程跟踪拍摄。后李律师在事务所办公室接受了采访,李律师说: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作为未成年人维权律师和城市一员,在创建文明武汉的形势下,对防范高空抛物等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立法,制定针对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防范,针对高空抛物安装监控设备;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素养,共同抵制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